右江民族医学院文件
右医院字〔200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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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09年右江民族医学院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现将《2009年右江民族医学院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右江民族医学院
二〇〇九年二月二十五日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全国、全区2009年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上海商学院等高校校内火灾事故情况的通报》(教发厅〔2008〕5号)、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2009年各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桂安委〔2009〕3号)和自治区高工委、教育厅《关于印发2009年学校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的要求,我院决定配合百色市公安消防部门,开展2009年右江民族医学院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治理工作,特制订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高校工委和教育厅的工作部署,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为依据,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为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为目标,突出工作重点,抓住关键环节,采取果断措施,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消防安全,维护学院安全稳定。
二、治理范围
全院范围内。
三、责任范围
根据安全生产工作“谁主管、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保卫处负责学院各部门、各单位的安全监督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落实专人负责消防安全及各自范围内的安全监督工作。
四、治理重点和措施
(一)学院院内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通道、楼梯和安全出口,如被锁闭、封堵或者占用的,要立即改正。
(二)学院公共区域的建筑物外窗及师生住宿房间的外窗,如安装有影响安全疏散和应急救缓的金属护栏或室外广告的,要限期拆除。
(三)学院院内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通道、楼梯和安全出口的位置、数量、设置形式达不到安全要求的,要限期改正。
(四)擅自改变学院的防火、防烟分区,容易导致火势蔓延、扩大的,要限期改正。
(五)学院建筑消防设施不完好有效,影响防火、灭火和辅助安全疏散功能的,要限期改正。
(六)在学院人员密集场所储存和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要立即改正。
(七)在学院人员密集场所周围搭建违章建筑,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缓的,要限期改正。
(八)在学生宿舍使用明火取暖和明火照明的,私自乱拉乱接插线板的,使用电炉、热得快、电热杯、电热毯、电暖器等电热器具的,要立即停止、改正,并严禁使用。
五、工作步骤
学院人口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排查整治行动时间为2009年1月至12月,分五个阶段开展:
(一)组织部署阶段
1.成立右江民族医学院人口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排查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2.通过宣传和告知的方式,向广大师生员工公布本次治理工作的范围、措施、步骤和要求,
监督电话:2846557
3.召开学院消防安全会议,部署本院专项排查治理工作。
(二)自查自改阶段(2月11日至4月30日)
1.由林朝文、杨文沛、马绍会、黄宝昌、潘波负责开展排查,摸清我校火灾隐患情况,建立火灾隐患台帐。
2.根据火灾隐患台帐,对能马上整改的火灾隐患,立即进行整改;对一时难以完成整改的火灾隐患,列出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资金、制订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任务。
3.制订火灾隐患整改期间的灭火应急预案,由黄海波、潘波负责对隐患部位的监控,并带领义务消防队做好扑救灭火工作准备。
4.4月30日前,将自查整改情况和火灾隐患台帐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报送自治区高工委、教育厅的宣传部、思政处(电子邮箱为:dawy369@163.com)。
(三)迎接委厅督查阶段
5月4日至9月30日,自治区高校工委、教育厅督查组,对直属学校进行督查。由院办和保卫处牵头各部门、各单位协助准备有关迎检材料。如:我院对专项整治行动的部署情况有关资料、火灾隐患台帐、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措施及对照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落实责任制的有关资料。
(四)迎接自治区督查阶段
10月8日至11月30日,自治区督查组到各地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由院办和保卫处牵头各部门、各单位协助准备有关迎检材料。如:我院对专项整治行动的部署情况有关资料、火灾隐患台帐、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措施及对照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落实责任制的有关资料。
(五)巩固成果阶段
12月1日至20日,建立和完善我院火灾隐患排查治理责任机制,形成经常性的自我督查管理机制,不断改善我院消防安全环境,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由院办、保卫处、后勤处及基建规划处牵头各部门、各单位配合完成。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进一步明确部门负责人是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并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人,实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明确所属各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逐级抓落实。
(二)落实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检查。按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要求,落实定期消防安全教育和灭火疏散演练,将学生宿舍、食堂、图书馆、实验室等校内人员密集或火灾危险大的场所确定为重点部位,加强对用火用电、安全疏散通道、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等每日防火巡查。
(三)严格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后勤处要对电气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合理改造线路,增加容量建立定期电气防火检查制度,消除火灾隐患。学生宿舍严禁使用明火取暖和明火照明,严禁私自乱拉乱接插线板,严禁使用电炉、热得快、电热杯、电热毯、电暖器等电热器具。
(四)保证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完整好用。落实建筑消防设施管理、维护保养制度。
(五)发挥保安人员在学校防火、灭火中的作用。进一步明确保安人员的防火巡查、扑救火灾初期的职责,加强消防安全培训,切实发挥其作用。
(六)大力加强消防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治理工作氛围。利用校内媒体和宣传阵地,广泛宣传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向全校师生员工公布2009年学校密集场所专项整治行动情况,剖析典型火灾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宣传用火用电用气等火灾防范措施,普及灭火、疏散和自救逃生知识,组织灭火、疏散和逃生演练,提高师生员工消防素质。
主题词:高等学校 消防安全 方案 通知
右江民族医学院办公室 2009年2月25日印发
(共印5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