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学位委员会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工作推进会暨专题培训会在桂林召开。会议由自治区学位委员会、自治区教育厅主办,广西师范大学、广西高等教育发展研究中心承办。我校在校本部7栋4楼智慧教室1设立分会场参加会议。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成员、法务工作者,教务处、成人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国际合作与交流中心、研究生学院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12月2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学位委员会召开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工作推进会暨专题培训会,我校设立分会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学位工作和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的出台是新时代学位与高等教育工作的重大里程碑,标志着我国学位制度走向成熟,有助于一体推进教育、科技、人才改革,为教育强国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会议强调,各高校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全国、全区教育大会精神,认真领会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在吉林召开的有关工作会议精神,深刻认识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迎来的难得的历史机遇,也承载了重大时代责任,从深入推进学科专业调整和优化布局、集中力量高位推进一流学科建设、大力提升高层次人才自主培养能力和质量等方面重点发力,为下一步推动我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会议要求,全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战线要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快速响应,严格落实,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平稳落地并全面贯彻实施,以学位工作的高质量引领人才培养的高质量,为助力教育强国、教育强区建设贡献智慧和力量。
中国人民大学申素平教授作专题报告。广西大学、广西师范大学、广西医科大学、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广西艺术学院等5个学位授予单位分享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的经验做法。
(文图/大通社记者 梁育源 范丽菲 张元晟 编辑/莫 军 审校/杨承锐 核发/黄宏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