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精神,根据教育部、自治区人民政府联合印发的《关于推动产教集聚融合打造面向东盟的职业教育开放合作创新高地的实施方案》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指导意见〉等4个指导意见的通知》(桂政办发〔2023〕70号)安排,我校决定开展中国—东盟技术创新学院(以下简称技术创新学院)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根据《中国—东盟技术创新学院建设指导意见》(桂政办发〔2023〕70号),以深化产教融合为重点,以推动职普融通为关键,以促进科教融汇为指引,建设10个左右围绕重点产业集群、培养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作为非独立法人机构依托高等学校建设的技术创新学院,探索专、本、研衔接培养,推动建立中外学位联授的国际化拔尖技术人才培养体系。
二、申报条件
(一)建设主体多元。
由区内具备条件的普通本科高等学校牵头,职业学校、科研院所、行业企业参与,联合东盟国家相关资源进行申报。
(二)聚焦产业发展。
技术创新学院须聚焦我区现代农业、电子信息、先进制造业、汽车(含工业设计)、交通运输、轻工化工、食品药品、商务服务、医疗卫生、文化旅游等10个重点产业集群,联合申报的企业须为面向10个重点产业集群的龙头企业。
(三)面向东盟需求。
建设主体具备面向中国学生和企业员工开展“英文/东盟语种+技术创新”培养培训、面向东盟国家留学生及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开展“中文+技术创新”培养培训的条件和资质,能够积极探索建立中外学位联授的国际化拔尖技术人才培养体系。
(四)聚焦人才培养。
建设主体能够配备充足的“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龙头企业深度参与人才培养,打通课程学习、校内平台实验、创新学院实践、技术成果产出的培养路径,积极探索专、本、研衔接培养机制。
(五)保障条件到位。
建设主体建立密切配合的协调联动机制,能够配备技术创新学院所需的人员、场地、资源等,保障经费投入。
三、申报程序
(一)组织申报。
有申报意愿的,请对照《中国—东盟技术创新学院建设指标》(见桂政办发〔2023〕70号附件),结合自身情况,填写《中国—东盟技术创新学院建设申报书》,申报内容应体现已有基础和建设承诺。
(二)组织认定。
由研究生学院组织专家对对申报的技术创新学院进行评选,提出拟入围名单并报送教育厅。
四、其他事项
(一)命名要求。
各部门、各单位申报的技术创新学院,须统一以“中国—东盟+产业集群相关要素+技术创新学院”命名,产业集群相关要素在体现特色的同时应当具有一定规范性。
(二)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人请于2023年11月27日前将《中国—东盟技术创新学院建设申报书》至研究生学院,提交纸质版材料(一式5份)及电子版(PDF盖章扫描件及Word版),并以“学院名称+技术创新学院”命名发送到邮箱。
未尽事宜,请与研究生学院联系,联系人及电话:唐文艺,2829319。电子邮箱:472180212@qq.com。材料接收地址:右江民族医学院研究生学院公寓楼106办公室。
附件:中国—东盟技术创新学院建设申报书
研究生学院
2023年11月1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