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 右江民族医学院
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右江民族医学院是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位于广西百色市——邓小平同志领导的百色起义发源地。学校承担着本科生、研究生和留学生的培养,是广西、云南、贵州三省交界地区最大的高等医学教育中心、医疗卫生服务中心、医学科学研究中心。
学校的前身是创建于1958年的百色高等医学专科学校,1978年升格为本科医学院校,并更名为右江民族医学院。1982年获学士学位授予权,1997年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本科教学合格评估,2000年获得招收外国留学生资格,2007年接受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获优秀等级,2013年成为硕士学位授权单位, 2015年获“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高校就业50强)、教育部临床医学专业认证6年认证期限。2017年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2019年列入广西新增博士学位授权单位立项建设单位。
学校占地面积106.55万平方米,教学、科研、行政用房建筑总面积为24.46万平方米(含在建),其中教学科研及辅助用房建筑总面积为19.09万平方米,行政用房建筑面积5.37万平方米,学生宿舍面积12.71万平方米,拥有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9817.4万元,图书馆馆藏图书97.32万册;主办省级学术期刊《右江民族医学院学报》和《右江医学》;学生自主学习平台等网络信息资源丰富,实现校园网络全覆盖;建有功能齐全的临床技能实训中心,建有1个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截止2021年6月,建有2所直属附属医院和6所非直属附属医院以及69个教学实践基地。
学校设有基础医学院、临床医学院、公共卫生与管理学院、药学院、医学检验学院、医学影像学院、研究生学院、护理学院、国际语言文化教育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口腔医学院、全科医学院等13个二级学院,体育部等1个系(部)。开设30个全日制普通本、专科专业及专业方向,形成了普通本科教育、专科教育、研究生教育、留学生教育、成人教育等多层次、多类型的办学格局。
学校获批教育部卫生部“第一批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项目试点高校”,获得1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1个教育部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4个自治区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自治区教学团队、1个自治区人才培养创新实验区、7个自治区高等学校优势特色专业、5项自治区特色专业及课程一体化建设项目、6门自治区精品课程;近五年来获自治区教学成果奖特等奖1项、一等奖5项、二等奖8项、三等奖7项;先后获得“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百姓放心示范医院”、“全国医药卫生系统创先争优活动先进集体”、“全国卫生系统医院文化建设创新奖”、“广西继续医学教育先进单位”等诸多荣誉称号。
建校以来,学校先后培养了8万多名的医学毕业生,其中少数民族学生比例达65%,他们广泛分布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大部分成为所在单位的业务骨干。据统计,用人单位对学校毕业生的总体满意度达94%以上,学校的人才培养有效满足了区域医药卫生事业的发展需要,为维护人民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半个多世纪以来,一代代右医人牢记自己肩负的使命和责任,党和国家领导人十分关心学校的建设和发展,江泽民、李鹏、李瑞环、宋任穷、李铁映、温家宝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先后莅临学校视察指导,对我校为少数民族地区和广大基层培养“下得去、用得上、留得住”高质量应用型医学人才的办学特色给予充分肯定。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右江民族医学院为单独的部门决算单位,无下级决算单位。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右江民族医学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3年度总收入53420.9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7385.77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20516.03万元,下降30.21%。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7201.05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5067.87万元,增长22.90%,主要原因是财政年中追加专项资金规模较2022年有所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5764.98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学校新校区一期建设已基本完工投入使用,使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大幅减少。
3.事业收入19172.2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053.34万元,增长5.81%,主要原因是校内在职人员绩效工资标准提高及人员数量增加等,导致教育事业收入增加。
4.其他收入1012.52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0872.27万元,下降91.48%,主要原因是新校区一期建设已基本完工投入使用,2023年度申请的亚行贷款资金减少。
5.上年结转和结余6035.14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857.31万元,下降12.44%,主要原因是部分财政专项资金支付规模增加,支付进度稳定推进。
(二)本单位2023年度总支出53420.91万元,其中本年支出47928.59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25943.14万元,下降35.12%。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教育支出45726.72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用经费、人员经费、科研业务和学生业务活动费等,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1052.11万元,下降19.47%,主要原因是维持教学日常业务的专项支出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61.19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纳、死亡抚恤金开支等,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24.54万元,增长16.91%,主要原因是部分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有所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949.64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纳,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715.40万元,增加305.42%。增加的专项资金主要为医药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经费。
4.住房保障支出391.03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33.99万元,增长9.52%,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工资增长,住房公积金支出相应增加。
5.其他支出0.01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5764.96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新校区一期建设已基本完工投入使用,使得专项债券资金支出减少。
6.年末结转和结余5492.32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4569.81万元,增长495.36%,主要原因是部分财政专项资金按项目进度支付,财政补助结转增加。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056.45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4925.91万元,增长22.26%,其中:基本支出10358.72万元,项目支出16697.73万元。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9801.53万元,支出决算为27056.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6.64%。
(一)教育支出年初预算为17966.89万元,支出决算为25121.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9.82%,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财政年中经费追加,支出相应增长。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532.90万元,支出决算为594.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60%,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工资增长,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相应增加。
(三)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为902.07万元,支出决算为949.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27%,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财政年中经费追加,支出相应增长。
(四)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399.67万元,支出决算为391.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84%,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财政收回部分预算指标。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358.72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8838.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基本工资支出2959.72万元,津贴补贴支出178.18万元,绩效工资2442.5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65.8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95.0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8.38万元,住房公积金649.3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309.88万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841.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水费197.40万元,电费358.82万元,维修(护)费25.00万元,工会经费109.6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1.00万元。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77.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离休费1.81万元,退休费135.87万元,抚恤金73.36万元,生活补助14.29万元,医疗费补助12.17万元,助学金294.41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5.95万元。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右江民族医学院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01万元,为2022年度项目结转支出。
右江民族医学院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01万元。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右江民族医学院2023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没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收入,也没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属于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725.6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777.5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36.9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11.1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695.9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4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652.1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6.32%。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1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4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6辆,其他用车主要是领导用车及教学学生用车;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6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学校从财务管理源头开始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严格项目论证,突出绩效目标导向。财务部门参与项目审批、启动、实施、结算全过程,与项目管理部门形成了有效的沟通协调机制,及时掌握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财务部门在下一年度会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积极组织各个项目管理部门开展绩效自评工作。目前学校有关部门正在抓紧拟定绩效管理相关制度,在今后的绩效自评工作中,将把自评结果运用于下一年度预算管理工作中,形成财务管理的闭环。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我校2023年纳入绩效管理的项目共计34项,包含: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26项,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项目8项。各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均已完成。其中2022年未完成绩效目标的学生就业率,2023年度学生整体就业率已经达到95.35%,已经超过目标值95%,各个部门都按照项目设定的绩效目标有序的实施开展教学工作,学校有条不紊的完成各项教学任务。
(2)当年预算执行中存在问题、原因及改进措施
我校严格按照预算管理制度执行年度预算,并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在年底完成预定的支付进度。在预算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主要来自于设备采购资金支付较滞后,主要原因是采购程序耗时较长所导致。在今后工作中,我校将提前制订好采购计划,把采购前期工作提前做好,待资金到位立即实施购买,保证采购资金及时支付,确保预算执行顺利完成。绩效管理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结合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落实奖惩。对于未完成目标计划的指标内容,进一步剖析原因,若是客观因素导致的偏离,学校将重新论证项目实施内容的可行性和必要性,提高项目实施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若是由于管理不力导致的偏离,学校将视情况启动相应程序,交由纪委督办,并落实相关部门责任。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